招聘对象
禁毒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
22
工作地点
普陀区
工资待遇
1500-2000
发布时间
有效期限
20
招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并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人员(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医学等)优先考虑。 3、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助理)、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并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国民教育系列)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经体检、政审合格。 6、能熟练的操作电脑。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会骑自行车。 8、年龄:女, 23周岁至40周岁 男, 23周岁至50周岁 9、户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地在普陀或相邻区域者。 二、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普陀区预防办、禁毒办和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普陀工作站组织招聘工作领导班子,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后录用。 三、待遇和保障: 单位与应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大专学历的社工每月1200元;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社工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转正,大专学历的月薪1500元(除“四金”);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月薪2000元,(“四金”、工资个调税除外)。 四、报名时间: 2008年 11月18 日起—— 12月5 日止 六、笔试时间: 2008年12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最高学历文凭(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报名照2张,并当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8日----12月5日 上午:9:00----下午17:00整 3、报名地点: 铜川路1809号四楼407室 4、报名负责人: 陆 冰 52786734 徐贵兰 52786734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招聘对象
禁毒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
10
工作地点
徐汇区
工资待遇
1500-2000
发布时间
有效期限
20
招聘要求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业务工作隶属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社区吸(戒)毒人员帮教服务工作。根据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总体需要,现面向全市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 一、招聘人数 1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医学等)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助理)、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45周岁以下; 4、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经政审合格; 5、具有邻近徐汇区的本市常住户口; 6、具有一定电脑数据文档软件的操作能力。 三、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徐汇区禁毒办等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后确认录用人员,报总社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和保障 总社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大专学历的社工每月1200元;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社工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大专学历的月薪1500元(除“四金”);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月薪2000元(除“四金”、工资个调税)。 五、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28日—— 2008年11月15日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到: aysl1989@126.com 2、传真:54257140 3、简历邮寄:天钥桥路191弄南天大楼3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人:孙老师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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